首  页 单位招聘 个人求职 人事代理 人才测评 毕 业 生 人才公司 高级人才 机构简介 办事大厅
人事信息 人才开发 职称工作 政策法规 培训教育 考录信息 专家智力 工资福利 机构编制 信息公开
公开事项
 * 人事争议仲裁政务公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仲裁委员会组成及仲裁员名单
 * 信息台人事工作电话热线
热线号码 服务内容 资费
16820168 人事工作咨询服务 0.2元/分
16820169 人事工作动态信息查询 0.2元/分
1601888 语音电话
16886117 人事局考试考核信息查询 1.5元/分
 * 市人事局公务投诉及建议
 * 发信给我

 文章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人事争议仲裁政务公开
 ◎人事争议仲裁政务公开

一、 政策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法函[2004]30号)
3、 《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发[1997]71号)
4、 《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人发[1999]99号)
5、 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人发[2002]75号)
6、 《浙江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省政府令159号)
二、 受案范围
1、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与其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未与其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发生的争议。
3、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因拒绝聘用相关人员而与之发生的争议。
4、 依法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三、 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或仲裁委员会要求其回避: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则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与本案的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88967826
五、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流程


在线客服
QQ热线:853014641 招聘热线::0577-88632738 传真:0577-88639522

温州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温州人才市场)地址:学院中路5号温州人才大厦(杨府山,府东路口)alt alt
关于我们: 温州市人事局 温州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温州人才市场)、 温州人才有限公司 
 温州十佳网站:温州人才网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信息,违者必究
浙ICP备05053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