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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20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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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专〔2010〕 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
“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重点资助推荐对象为2005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一般应在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中推选,特别优秀的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也可作为推荐对象,但不得同时申报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以及已获得过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能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序列或在某个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进展的发展潜力。
(三)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后,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要成员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和国家级重要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基金项目资助者。
(四)目前正在进行(或已进入程序将进行)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并能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和国家级重要工程项目的实际主要负责人。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0年度全省共选拔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由省财政资助每人10万元,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务必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行政管理中心656房间,联系人:蔡世炜,电话:88967833)。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wzcsw@sohu.com);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5份(见附件2,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申报表》中须附2名正高级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wzcsw@sohu.com);
(三)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四)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软件可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办事大厅-表格下载-专家职称博士后栏目下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的推荐工作,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人才工程 选拔 通知
抄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