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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人员进行2010年度健康休养的通知

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10-6-12 | 查看: 1932 次

 

 

 

 

 

 

温人专〔201087

 

温州市人事局

关于组织“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人员进行2010年度健康休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均系各单位的业务骨干和技术学术带头人,长期坚持在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了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全方位加强我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使培养人选更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温委发(200471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2010年度继续开展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健康休养活动。现将2010年度培养人选健康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休养的范围、对象:

(一)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在温培养人员以及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二)已经参加过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健康休养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健康休养的方式

2010年健康休养的方式,采取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当地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温州市人事局确定人员,委托旅游公司统一组织的方式执行。

三、健康休养的期限

健康休养的期限为57天。健康休养期间按工作日计算,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四、健康休养的时间、地点:

2010年度健康休养安排3批共60人左右,每个疗养地点20人左右。休养地点分别为桂林、云南、海南,时间分别安排在7月中旬、7月下旬、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健康休养的经费

培养人选健康休养的经费由市财政专项解决。

五、报名办法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填写《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健康休养登记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健康休养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在625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wzcsw@sohu.com),由市人事局根据培养人选的工作业绩情况统一安排。如同一休养地点报名人数过多,由市人事局统筹安排。

六、组织领导

组织“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健康休养是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战略,全面推进我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有效地做好健康休养人员的上报及健康休养期间的工作安排。

联系人:蔡世炜     联系电话:88967833

 

附件: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人员健康休养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人事  人才工程  健康疗养  通知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06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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