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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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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
委机关办公室秘书
二、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 、具有公务员身份,且截止到2008 年5月31 日进入本市政法系统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工龄满5年;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报名时附体检报告单),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在县(市、区)政法委机关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2005至2007 年)
三、公开选调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差额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
凡符合条件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单位同意报考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证明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 寸正照3 张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354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录用指标比例不足3 : 1 的不开考。)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12日下午5时30分,联系电话:88968911。
(二) 笔试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笔试。笔试为作文一篇。笔试成绩按60 %的比例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录用指标数1 : 4( 不足1:4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面试成绩按40 %的比例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 考察
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录用指标数1 : 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 选调
委务会议听取考察组汇报,根据选调匹配性要求,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公示7 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