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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200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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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属机关各单位,省部属在温单位:
为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交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调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任的范围和条件 市级机关、县(市、区)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下同)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出现科级领导职位空缺,在机关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不含参照管理单位,下同)从事公务的人员中调任。调任一般在本系统或本行政区域内进行。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并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二)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
1、调任市级机关科级正职的,应担任市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或担任市级机关下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3年;调任市级机关科级副职的,应担任市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或担任市级机关下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或担任市级机关科级单位(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下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5年;
2、调任县(市、区)机关科级正职的,应担任县(市、区)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3年;调任县(市、区)机关科级副职的,应担任县(市、区)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或担任县(市、区)机关下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5年。
(六)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称职)以上;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调任的程序
(一)市级机关调任程序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报名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
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5、用人单位将拟调任人选基本情况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命决定;
6、在调入、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任命手续。 调任方案事先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除特殊职位外,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不能少于2名,其中有担任市级机关科级单位下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人员为调任对象的,不能少于5名。调任结果1个月内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不予办理公务员录用、登记手续。
(二)县(市、区)机关调任程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必要时组织考试;
2、调任结果1个月内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不予办理公务员录用、登记手续。
三、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出机关(关系迁出)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又因工作需要重新调任机关任职,并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调任条件的,可以直接调任。
四、调任人员的公务员登记 科级职位调任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务员录用、登记。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现职,或因试用期内严重违法违纪以及因个人失职而免职的,不予录用、登记。免职后应调离机关。
五、监督管理 对不按编制限额、职数,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调任的,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六、县处级领导职位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位的调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执行,调任(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满)后进行公务员登记。
七、省部属在温单位调任公务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参照本文件规定执行。
八、非公企业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可按公开选拔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文件下发后,以前本市有关公务员调任的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温州市公务员调任登记表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 州 市 人 事 局
2006年8月16日
附件
温州市公务员调任登记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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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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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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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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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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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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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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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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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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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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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职务
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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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任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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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 核 情 况
近三年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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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系、专业
何时毕业于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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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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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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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表现和
主要优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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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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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及著作
有何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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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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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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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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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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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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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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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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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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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调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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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 见
调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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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调出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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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 见
调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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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任免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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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意见
人事部门
市 组 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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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公务员录用、登记的依据。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