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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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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商市人事部门同意,决定从全市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选调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名(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1名,行政执法人员3名)。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差额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且录用已满3年,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年龄45岁以下,即196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危化专业放宽到大学专科以上)。
5、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3年以上基层执法经验。
6、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在全市安监系统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全日制化工专业毕业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1、推荐、报名。在温州人才网发布公告,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月27日下午5:00。报名地点:市安监局办公室459室。联系电话:0577-88965968。报名时需提供:(1)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由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局党组会议审定。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
3、笔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笔试。笔试内容注重对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水平等能力的测试。笔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录用指标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面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录用指标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市安监局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和决定。市安监局党组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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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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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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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一
寸
近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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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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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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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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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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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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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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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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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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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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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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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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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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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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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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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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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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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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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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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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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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