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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设立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的通知

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09-6-12 | 查看: 1382 次

    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下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为我市民营企业提供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行业协会设立人才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部署和要求,围绕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人才开发工作,以设立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为抓手,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企业人才人事服务网络,加强政府人事部门与企业的联系,更好地为企业、人才服务,进一步推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是政府人事部门依托行业协会建立的集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企业人才工作平台。由行业协会自愿申请,经市人事局批准并授牌建站。 人才工作站依托行业协会与企业联系广泛、关系紧密、信息沟通及时以及与业内人士熟悉等优势,根据行业协会自身职能和企业、人才对人事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以及受政府人事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本行业企业人才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委、政府各项人才政策、法规;
    (二)拟订本行业年度人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指导本行业企业实施“瓯江人才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情况,传递信息,做好沟通工作;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人才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 协助调查统计本行业各类人才状况及人才、智力需求情况;
    2. 组织本行业企业积极参加全市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交流会等公益性活动和以政府名义组团大规模外出招聘等活动,参与组织、举办行业特色专场人才招聘会;
    3. 参与组织开展本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做好各类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4. 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做好企业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工作。
    (五)指导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中介培训机构合作办班培训牵线搭桥;
    (六)行业协会能够承担的企业人才社会化服务工作。
    三、设站条件
    申请设立人才工作站的行业协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行业协会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健全,运作正常,能够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各项人才工作;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三)有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工作考核及经费补贴
    为保证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正常运行,各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核定年度工作经费2万元,由市人事局从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年终由市人事局对各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工作业绩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凡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实绩突出的,由市人事局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一)人才工作站归属所在行业协会领导,业务上接受市人事部门指导。各行业协会要把设立人才工作站作为“人才强市、人才兴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定一名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站长,选好配强工作人员;
    (二)要加强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联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沟通,加强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人员调整时做好工作交接;
    (四)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政策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特别是各站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社会化评审、人才培养选拔推荐、举办行业特色专场人才招聘等活动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在组织各类社会化培训时,不得乱收费;
    (五)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站工作指导。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研究和交流工作,定期举办业务工作骨干培训班。全市年度人事工作会议或有关人才工作例会可邀请各人才工作站长列席会议。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自愿申报的原则,有设站需求的行业协会请将《温州市“人才工作站”设站申请表》(附后)上报到市人事局。
    联系人:周月岱 联系电话:88967799

    附件:温州市“人才工作站”设站申请表

温州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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