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负责人就人才居住证制度答记者问
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0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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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实行〈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若干规定》(温政办[2003]19号文件),很多读者向本报了解有关事宜,为此,记者特意走访了温州市人事局,就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发放、使用等问题,专门采访了该局的有关负责人:
记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若干规定》,请问实行《温州市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目的、意义何在?
答:实行居住证,主要是为了促进人才流动,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温工作或创业,改善非温州籍人才在温工作、生活环境。目前,我市共有人才28万人,其中近5年引进的各类人才近5万人。除刚性引进(转移人事关系和户粮关系的)外,几年来,随着人才由单位所有变为社会所有以及人才的市场化配置,越来越多的人才喜欢来去自由,实行柔性(不迁户粮关系,来温州工作)的人才流动,用人观念上,提倡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他们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是柔性流动,在温州工作、生活上碰到的困难不少,譬如出国商务考察签证、子女上学、购买微利房、申报科技项目,有的还三天二头要接受治安、保安人员的各种检查……。所以,针对这些问题,为使大量的柔性流动人才能安心为温州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市政府出台了人才居住证制度,这一制度出台后,有许多人将居住证形象地称呼为“人才绿卡”。实行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更好地为引进人才提供系列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软环境,提高温州对外地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问:居住证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对象是怎样界定的?
答: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以及市政府认定有特殊贡献或特殊专长的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均可以依据该规定申领居住证。其中,温州市各县(市、区)在本市范围内自由流动的人才不属于居住证的发放对象。
问:引进人才持有居住证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引进人才持有居住证可享受以下七方面的待遇: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者科技项目资助,申报科技奖励;可以向房改部门申请租用安居房或微利房;可以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登记;居住证的有效期在一定年限以上的,可以申请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应具备接受条件的学校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就读的同等待遇;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本市时,可按规定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持有居住证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比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形象地说,持有人才居住证的人才,就是温州市的准市民,享受市民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问:如何申请办理居住证?
答:凡符合条件要求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登录温州人才网(www.wzjob.gov.cn),按网上提供的资料及程序向温州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市人事局收到登记表和材料并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后。符合条件的,核定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并出具《〈温州市人才居住证〉办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则书面告知申领人或申领单位。申领人凭申请材料与人事部门核发的《通知书》,到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
问:办理居住证后,如果愿意将户籍落到温州的,是否还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答:可以。办理人才居住证后,不影响落户手续的办理。
问:柔性引进人才到温州市各县(市、区)工作,其居住证如何申领?
答:鹿城、瓯海、龙湾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才居住证由温州市人事局及市公安局统一办理,各县(市)由当地人事局和公安局负责办理。
问:居住证制度何时开始实施?
答:居住证制度自2003年3月1日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