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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函复

温市人复〔2003〕105号

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08-11-7 | 查看: 1767 次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浙温运〔2003〕128号文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人薪〔2000〕70号、浙财行〔2000〕60号文件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是否符合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主要依据死者的参加工作时间,死者与遗属的供养关系及其供养份额,遗属的年龄、身体状况、生活来源等确定。根据你处提供的已故职工周云浩遗属的基本情况,其母亲杨阿玉、妻子陈周妹,符合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可以按照浙人薪〔2000〕70号、〔2001〕62号文件的规定发给。
    此复。

温州市人事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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