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0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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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对象:
人事关系及档案由市人才中心代理的,而就业单位为市区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其党组织关系可转入市人才中心托管联合党支部挂靠管理的中共党员(原籍为鹿城、龙湾、瓯海的高校毕业生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管理)。
二、办理程序:
1、市人才中心托管党支部在人事代理合同上签署同意转入意见并加盖支部公章;
2、持市人事局机关党委开具的组织介绍信和人事代理合同到市人才中心托管党支部办理转入手续;
3、由党员本人如实填写《党员登记表》;
4、按规定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
三、温州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托管联合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须知
1、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托管党支部后,应纳入流动党员管理,流动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基本情况表》,尤其要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手机(小灵通)等号码,并经常与党支部保持密切联系。
2、托管党支部组织活动以流动党员平时自学与集中组织生活相结合。流动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中组织生活会,按季度及时交纳党费。遇工作单位变动或联系地址及联系通讯号码变更时,须在三月内报告党支部。如无正当理由,本人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3、如果本人长期(超过六个月)外出,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经支部同意后,可申请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所在单位或街道地区党的组织活动、缴纳党费。并每年返温向人才中心托管党支部汇报情况。
4、如果党员本人因私出境、出国留学、劳务输出等,按规定办理保留(停止)党籍的批准手续。
5、预备党员转入托管党支部后,在预备期内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为更好地接受党的教育和考察,不得流动到温州地区以外工作,否则,因难以考察等原因,而产生不良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预备期满时,本人应及时向党支部提交申请转正报告。
6、转入托管党支部的流动党员平时自学有关材料和组织生活会议通知,在温州人才网-流动党员管理专栏上发布(网址:http//wzrc.net)。
7、托管支部流动党员其人事档案转出市人才中心的,应同时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挂靠期间单位已建立党组织或单位变换后新单位有党组织的,应按就近管理原则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