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事局关于乡镇文化专职聘用制干部退休问题的复函

温市人函〔2005〕33号

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08-11-7 | 查看: 2041 次

平阳县人事局:
    你局《关于招聘的乡镇文化专职干部退休有关问题的请示》(平人〔2005〕79号)文件收悉。现复函如下:
    根据浙编〔1994〕73号文件精神,招聘的乡镇文化专职聘用制干部,到达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休年龄后的待遇处理问题,仍按中组部、原人事劳动部劳人干〔1987〕4号和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浙劳人干〔1987〕9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后待遇按浙人退〔1994〕85号文件确定。已参加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按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办法领取养老金。
    此复。

温州市人事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未经温州人才网同意,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