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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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
《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浙人公〔2006〕338号)、《关于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的通知》(温人公〔2006〕14号)等有关文件。
(二)调任的范围和条件
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在核定编制以内,出现正、副处长领导职位空缺,从机关内部晋升和转任有困难的,可以调任。
调任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拟任职务《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有关要求;
2、调任副职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调任正职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担任企事业单位相当领导职务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三)调任的程序和方法
1、调任方案事先报市人事局审核;
2、公布拟调任职位及资格条件;
3、民主推荐,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
5、组织考察;
6、决定拟调任对象;
7、公示;
8、办理调任手续;
9、任职。
(四)调任需提供的材料
1、调任方案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调任方案(包括编制、职数空缺说明,须调任的充足理由,调任范围、方式、时间安排等);
(2)编制卡、提任行政职务职数审核表等;
(3)拟调任职务《职位说明书》。
2、审批时需提供的材料
--用人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调任报告或函(正式文件),说明调任过程及情况,是否符合程序等;
(2)考察材料(对照调任条件);
(3)公示材料(统一格式,调入、调出单位双方)。
--调任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公务员调任审批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务任命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体检表等原件及有关复印件;
(3)其他证明符合调任条件的材料。 以上材料由用人单位收齐后一并提供。 --人事档案(用人单位提出调档要求,人事部门发调档函调取)。
(五)审批时限
市人事局收到齐全的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文件查阅、公示统一格式和表格下载请上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
责任处室:公务员管理处(88966087、88967810、8896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