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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五项举措”扎实推进公务员登记依法规范公务员“入口关”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06-12-27 | 查看: 18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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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是掌握和了解现有公务员的基本情况,严格把好公务员“入口关”的重要环节,对于加强和规范公务员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今年以来,温州市把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作为贯彻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坚持“五项举措”,扎实推进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截至12月中旬,市本级公务员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县(市、区)的登记工作也已进入审批阶段。
    一是积极调研,掌握情况。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切实做好公务员登记及实施入轨工作,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实施公务员法调研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公【2005】314号)下发后,我们就及时发文给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开展我市公务员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并要求就公务员法实施有关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重点突出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后的公务员过渡情况、公务员登记的方法、程序,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如何登记,超编、超领导职数配备人员的消化解决办法等。同时,为了摸清各县(市、区)在按照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登记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自行出台的一些地方性政策规定,开展了赴重点县(市、区)的调研活动,采取分级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调阅相关资料等方法,了解县(市、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掌握了市级机关单位和县(市、区)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开展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及早部署,适时跟进。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部署,及时成立了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和市实施公务员法协调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并于7月28日召开了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动员大会和实务操作培训,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温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尔后,我们适时跟进,落实专门场所,及时抽调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8名专门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所联络单位公务员登记上报材料的审核、审批工作,以及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规定要求和进度开展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收集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严肃政策、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的要求,建立了公务员登记工作责任制,明确了登记工作流程,设计了有关表格。自开展工作以来,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协调小组共召开12次公务员登记工作会议,对各联络单位提出的涉及公务员登记范围、编制、职级、人事关系、操作程序等有关问题作了详细的研究和答复,一些涉及到政策性的问题及时提交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讨论,对一些矛盾突出的问题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确保了登记审核、审批工作的扎实和有序推进。
    三是依法办事,坚持标准。公务员登记工作,要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和核定的职数内,严格按照范围、坚持标准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防止走过场现象。因此,在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我市编制管理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公务员法实施中涉及的人员编制问题,明确和规范各类编制的适用范围,并认真把关、严格审核,促进了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了统一政策和标准,根据省公务员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我们结合实际,专门印发了《关于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登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的政策处理。具体负责登记审核的工作人员能严格执行省统一的政策规定和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协调小组制定的处理办法,积极听取联络单位的意见,细致审核各部门登记情况。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科学、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为公务员日后管理提供翔实依据。
    四是区别情况,稳妥推进。公务员登记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既要严格条件,又要实事求是,我们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妥善解决遇到的涉及编制、领导职数、人员身份等各种矛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同时,我们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审批权限,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登记的监督管理,明确管理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将有关审批结果及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则明确由省垂直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区别情况,稳妥推进,做到了既积极主动,又谨慎操作,全市没有引起较大的公务员思想波动,从而确保了机关工作正常和健康运行。
    五是加强教育,顺利实施。在具体的登记操作过程中,我们特别重视做好暂缓登记、不予登记对象的思想工作。按照规定,对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应列为暂缓登记对象。不予登记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根据现行的规定,给予这两类人员开除处分缺乏依据。因此,实际工作中会有少数人员仍然滞留在机关。而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出于严格管理公务员的需要,将这两类人员列为不予登记的对象。因此,我市各级公务员登记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都结合实际,对暂缓登记和不予登记的对象,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做好善后处理,确保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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