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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二)拟加分考生公示

来源:www.wzrc.net | 发布: 2010-7-19 | 查看: 6150 次

    根据201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精神和《温州市关于建立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温组发﹝2009﹞99号)有关“对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对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规定,拟为黄慧等172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加相应分值,现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0年7月19日起到2010年7月26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  8896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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